当前位置: 冷冻设备 >> 冷冻设备资源 >> 本周冷链大新闻四川省河南省出台冷链相关
资讯一:
《四川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管理规范》出台
为深入贯彻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总策略,把牢疫情防控主动权、巩固疫情防控成果,近日,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《四川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管理规范》,为科学设立和规范管理集中监管仓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,是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“入川首站”防控和“全链条”溯源管理的重要举措。
《规范》主要内容是明确了集中监管仓建立的设立原则、管理机制、人员配备、选址及布局、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总体要求,细化了采样与检测程序、预防性消毒程序、核酸检测阳性处置程序、信息追溯程序、人员管理程序、环境管理程序和设施设备管理程序,操作性、实践性强。
《规范》要求对入川进口冷链食品开展全面核酸检测、全面预防性消毒和集中排查、集中管控、集中处置,服务和保障产业链上众多企业的健康发展。
资讯二:
进口冷冻食品将全部纳入“北京冷链”平台追溯范围
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,北京市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电子追溯管理,持续完善“北京冷链”追溯平台功能,进一步拓展追溯品种,将全部进口冷冻食品纳入追溯范围,构建进口冷链食品进京全流程管理机制。
资讯三:
河南郑州:“持证”进口冷链食品入郑不再二次消杀
此前的防疫规定要求,所有进入河南省的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和水产品,要先进入本地集中监管仓进行消毒、检测、贮存,在取得相关证明后,赋“豫冷链”食品安全追溯码才能出仓、上市销售。
记者了解到,按照最新政策要求《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(3.0版)》,“持证”入豫进口冷链食品不再进行消杀、核酸采样,在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中牟仓、惠济仓完成审核、赋码后,可进入市场销售环节,大大省去了中间环节。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城市场部总经理宁亚兵:“与之前相比,如果要是有这个凭证的话,不再进行消杀、核酸采样,卸货审核之后赋码即可出仓,减少了等待核酸结果的时间,加快了货物流通的速度。收费这一块儿,实行互认货物不涉及导消杀费、覆膜费、核酸费。相比于原先需要消杀的货物来说,一柜货物的成本费用减少了约元,每吨的话就是减少40元。”
而对商户来说,需要注意的是,即使入豫货物持有出仓证明,但仍需提前24小时报备,经过严格查验把关后方可上市销售。
内容来源:天府记市、北京商报、河南新闻广播